Asia Link Technology(0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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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00231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 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 ...
ST亚联(0023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 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 ...
ST亚联(0023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委员中至 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且该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但在补选出的 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 委 ...
ST亚联(00231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 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 ...
ST亚联(0023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规定补选。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ST亚联(0023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亚联发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分工及任 免程序,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程序和参加人员,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报告制度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构成。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
ST亚联(00231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2:0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