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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 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 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机构,应 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参股公司董 ...
理工能科(002322) -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 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控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 司。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 50% (含 50%), 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 ...
理工能科(00232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在公司内部实施审计监督,独立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对公 司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经济效益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价,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真 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 内部审计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内 部审计,以加强和改善内部监督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由审计委员会对 审计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处理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及时批复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督促和检查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审计部为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 ...
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被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 ...
理工能科(00232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 1 页 共 34 页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8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1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 ...
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 ...
理工能科(0023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
理工能科(00232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以下不属于风险投资范畴: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除外;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 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 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 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 ...
理工能科(002322)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1 10:1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2025 年 8 月 22 日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356,680,359.96 | 598,226,797.39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5,268,088.31 | 4,186,435.37 | | 应收账款 | 492,400,723.58 | 487,787,420.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140,846.00 | 15,036,690.00 | | 预付款项 | 18,274,955.12 | 10,3 ...
理工能科(00232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1 10:1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 | 定本章程。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 | | 号,邮政编码:315806。 22 | 曹娥江路 号,邮政编码:315806。 22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 | | 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 | | 代表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