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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00233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 ...
积成电子(0023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一致,不得随 ...
积成电子(0023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积极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 ...
积成电子(0023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依据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部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 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积成电子(0023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构架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 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 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三)参股子公司,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 50%(含 50%), 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 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 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 ...
积成电子(0023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积成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 ...
积成电子(0023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 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
积成电子(0023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 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 ...
积成电子(0023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和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