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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6-13 11:41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原项目投资协议概述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义乌经开区管委会"或"甲方")本着诚实互信、优势 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公司拟投资建设 2GWH 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事项,双方拟定于 2023 年 4 月底在义乌签署《纳米固态电池项目投资协议》。项 目预计总投资 20 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含装修费用),流动资金 10 亿元。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为推进本 项目实施,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乐新能源"或"乙方")作为本项目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并同意公司董 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代表签署本次投资协议及执行与本次项目投资协议及项 ...
高乐股份: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09:29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致: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周文平律师、陈毛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络投票细则》")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
高乐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09:29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彭瀚祺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 1 股份 205,980,6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74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205,919,6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7398%。 ...
高乐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5 10:47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俭勇先生,总经理彭瀚祺 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马少滨先生,独立董事叶茜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 经理易炳民先生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17:00在全景网提 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 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 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 ...
高乐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
高乐股份: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0:45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 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向广东高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 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 额度有效期为新鸿辉实业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 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 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新鸿辉实业为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 有限公司与杨广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统 ...
高乐股份: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广东高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93 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二) 1、(1)所述,因业绩补偿义务人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高乐股份向广东省揭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胜诉。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尚未开庭审理,高乐股份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除此 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
高乐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25 10:45
高乐股份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 事 3 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叶茜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乐智宸")及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教育")的经营资金需 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分别为高乐智宸 及高乐教育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担保外,自 2023 ...
高乐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97 号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高乐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 ...
高乐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规要求,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叶茜、田守云、杨婉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茜、田守云、杨婉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