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0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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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结构, 防控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边际贡献率,规范债务性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通过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和通 过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活动。 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通过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等直接向资金方融资的方式。 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向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银行融资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开具、贴现(兑付) 等;非银金融机构融资包括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等。 第三条 融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集团 ...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1:3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
北京科锐(00235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9 11:3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4 号楼)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6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1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
北京科锐(00235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 ...
北京科锐(0023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前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 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
北京科锐(00235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 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北京科锐(00235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9-09 11:3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资产;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北京科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份的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列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
北京科锐(002350)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09 11:3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科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释义 除非本制度上下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在本制度中具有以下含义: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章程:指《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董事制度 主要社会关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 ...
北京科锐(0023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11:3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及保密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诉讼和 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机构,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报告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附属企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