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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
北京科锐(0023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11:32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
北京科锐(002350)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09-09 11:3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 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工作的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报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 ...
北京科锐(002350)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适用本制度事项包括: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投资事项中涉 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五条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
北京科锐(002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不包括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但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也应比照本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条第二款规定。 公司子公 ...
北京科锐(0023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11:32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 1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 ...
北京科锐(0023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北 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 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 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此项职责。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内幕信息流转、登记、披露、归档及向监管 部 ...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1: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五条 规定补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任,委 员的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任原因以及需要 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完 善公司法人治 ...
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9-09 11:32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工作和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 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 ...
北京科锐(002350)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1:32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结构, 防控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边际贡献率,规范债务性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通过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和通 过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活动。 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通过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等直接向资金方融资的方式。 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向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银行融资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开具、贴现(兑付) 等;非银金融机构融资包括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等。 第三条 融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