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JT(002356)

Search documents
赫美集团: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
赫美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 义务在其辞职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 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 ...
赫美集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5 11:16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适当的时间,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召开沟通会议,了解初步审计计划,人员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等事 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出具审计报 告前,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了解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配合 程度和资料获取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咨询建议 ...
赫美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
赫美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赫美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 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投资经营项目; (三)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 (四) 采取审慎态度,适度规模,对实施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兼顾风险与 收益平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 ...
赫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 价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 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同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报请董事 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 ...
赫美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运作,确保监事会依法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 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 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评价。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 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
赫美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 ...
赫美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内部重大消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至参股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