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HANGQING(002391)
icon
Search documents
长青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31 11:02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5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5,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9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759,7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9,592,550股)的2.5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8.9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73,18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649,592,550股)的1.7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
长青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7 11:05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2 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
长青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5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附则 2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
长青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监事会的产生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产生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三 分之一的职工代表。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具备有效履职能力。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 同。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 ...
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0 二三年十一月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17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动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
长青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 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长青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十二章 董事会经费 第十三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召开 第九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决议 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 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 ...
长青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0: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 ...
长青股份(00239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785,894,409.37, a decrease of 32.34%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42,581,245.52, down 57.16% year-on-year[5].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decreased by 57.19% to ¥0.0655[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period was CNY 2,789,626,515.77, a decrease of 15.2% compared to CNY 3,290,812,574.80 in the previous period[17]. - Net profit for the period was CNY 216,075,041.38,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28.8% from CNY 303,051,855.12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8]. - Earnings per share (EPS) decreased to CNY 0.3312 from CNY 0.4619, reflecting a drop of 28.3%[18].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period was CNY 214,468,541.38, down from CNY 302,026,755.12 in the prior year[18].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increased by 6.49% to ¥7,959,025,403.28 compared to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are CNY 7,959,025,403.28, up from CNY 7,473,984,440.34[15]. - Total current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amount to CNY 3,393,046,475.12, an increase from CNY 3,242,128,683.58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14]. - Total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CNY 3,221,795,912.78 from CNY 2,824,130,374.88[15]. - Non-current assets increased to CNY 4,565,978,928.16 from CNY 4,231,855,756.76[15]. Cash Flow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429,593,329.82, a decline of 38.31%[9].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Q3 2023 was ¥429,593,329.82, a decrease of 38.4% compared to ¥696,351,954.30 in Q3 2022[20]. - The company's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ed ¥2,007,649,249.16, down from ¥2,659,797,038.04 in the previous year[20]. - Total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1,488,576,290.27, down from ¥3,470,852,093.17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0].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of -¥307,508,288.37, compared to -¥864,362,829.64 in the same quarter last year[20].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27,400[11].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Yu Guoquan, holds 25.40% of shares, totaling 165,013,503 shares[11]. - The company has no preferred shareholders as of the reporting period[13]. Inventory and Receivables - Accounts receivable increased by 37.31% to ¥737,155,862.46,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sales during the peak season[8]. - Accounts receivable rose to CNY 737,155,862.46 from CNY 536,874,098.38,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37.2%[14]. - Inventory increased to CNY 1,688,133,108.35 from CNY 1,425,315,903.15,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bout 18.4%[14]. Financial Expenses and Income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47.04% decrease in trading financial assets, primarily due to reduced purchases of bank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8]. - The company’s investment income dropped by 92.09% to ¥403,278.87, mainly due to decreased returns from bank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8]. - The company’s financial expenses surged by 1145.17% to ¥48,070,570.40,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interest expenses on bank loans[8].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credit impairment loss of CNY -3,458,209.37, an improvement from CNY -6,798,279.66 in the previous period[18].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rease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to CNY 138,839,939.37 from CNY 144,951,767.32, a reduction of 4.3%[17].
长青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0月)
2023-10-26 12:19
| |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 --- | --- | --- | | 11 |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 | |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 | |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 | |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 | |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 | |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 | |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 |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 |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 除外。 | …… | | | …… | | | 12 | 删除原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 | 13 | | | | |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