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QING(0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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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1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80 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青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
长青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3:28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现场参会董事 6 名,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 守、勤勉尽职。 独立董事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 ...
长青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 公司发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 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2023 年,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农药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低迷,国际市场面 临较大的去库存压力,出口受阻,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滑,给 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订的 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市场销售、安全生产、腾退搬迁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1,447.77 万元,同比下降 ...
长青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3:2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召开的情况如下: 2、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 展了监督工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1)审议《 ...
长青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91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913,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21,047,38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2,752,62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2019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9]第 ZH10 ...
长青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3:28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83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青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长青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 ...
长青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13:28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 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立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 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 ...
长青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13:28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 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不 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范围内。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113,919.75 元,提取法 ...
长青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 储。 1、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 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 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 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 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 ...
长青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7 13:28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82 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 份")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80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长青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长青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长青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