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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 得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重要业务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
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 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 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 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 ...
长青股份(0023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
长青股份(0023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 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 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 金、委 ...
长青股份(002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 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等事宜。 公司应当设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