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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 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 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 金、委 ...
长青股份(002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 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等事宜。 公司应当设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
长青股份(0023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 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长青股份(002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 ...
长青股份(00239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 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 机制,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 ...
长青股份(0023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苏长青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董事会 的监督和指导,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 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 则的规定行使管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程 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 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以下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