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QING(002391)

Search documents
长青股份(002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
长青股份(0023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 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长青股份(0023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附则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
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 得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重要业务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
长青股份(002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 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 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 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 ...
长青股份(0023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
长青股份(0023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 ...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07:4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