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LIANFA(0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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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控股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负责人和 指定联络人; (五)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 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不指定时由信息报告义务人直接负责联络工作), 并报备公司证券部。 第六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单位或部 门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并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其职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2025-04-24 14:31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高卫东,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江南大学纺织科 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联发股份(00239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审计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
联发股份(00239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将 ...
联发股份(00239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及《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
联发股份(00239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联发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 督等工作。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 ...
联发股份(00239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 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 第二章 候选人提名和通知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 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或者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 ...
联发股份(0023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维护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江 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 ...
联发股份(00239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4:31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申嫦娥女士、高卫东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曙明先 生、申嫦娥女士、高卫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联发股份(0023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员等的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