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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5-30 07:52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因工作疏忽,公告事项出现错 误,现将其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四)会议时间"更正如 下: 更正前内容: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5 点整 开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9:15 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1 ...
双象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28 09:14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 年5月27日、5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 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
双象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15 07:44
鉴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倪海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 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董文天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文 ...
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07:44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 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 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非 ...
双象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15 07:44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星 期一)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1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双象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双象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07 11: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5 月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27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34 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 ...
双象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7 11:35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 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
双象股份(00239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09:0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426,747,982.78 | 288,465,430.26 | 47.94% | | 归属于 ...
双象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5 13:28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 的审计服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保 ...
双象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15 13:28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 | --- |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鉴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董文天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朱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