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BOW(0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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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 -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的相关标准界定。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 ...
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 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 ...
天虹股份(002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期财务报表审计、审阅或者执行商定 程序服务,财务报表为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二)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 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报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结合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 规定执 ...
天虹股份(002419)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现金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 管理业务,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现金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为提高资 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进行承诺保本类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且 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现金管理行为。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现金 管理产品的投资不适用本制度,但承诺保本类的产品除外。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低 风险、稳健型的产品。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不得 ...
天虹股份(0024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 ...
天虹股份(00241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公司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如确因公司经营需要进行对外担保业务,须 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 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包括公司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
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范围内由独立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 ...
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及《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 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当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第五条 董事可兼任董事会秘书,如果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 别作出时,则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 ...
天虹股份(002419)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 要作用,加强财务监督,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经理、董事 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管 理人员,其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 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 完成公司财务目标。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 公 ...
天虹股份(0024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遵 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