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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00245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章程或者公司 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 审议程序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采取充分、有 效的风险防 ...
松芝股份(00245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 短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 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 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 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 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 ...
松芝股份(002454)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因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或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等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 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公司独董制度》、《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其中,因提出辞职而拟辞职的独立董 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七条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可下设项目工作小组,由公司总裁任项目工作小 1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根据项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项目工作小组。 第五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除《公司章程》或本细则另有规定外,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临时会 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委员签字。若采用通讯方式,则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在 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 ...
松芝股份(00245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 用代称、打包、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打包、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核程序 投资发展部应及时将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就特定信息 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 议,符合特定信息作晢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后,妥善归档保管。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应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范围 (二)属于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或者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 ...
松芝股份(00245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 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 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造成重大差 错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 ...
松芝股份(00245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户,但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 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 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松芝股份(00245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因不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资格或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等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 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公司独董制度》、《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其中,因提出辞职而拟辞职的独立 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2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松芝股份(0024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 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松芝股份(00245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 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08]241 号)批准,以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10000738547512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2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全称: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ONGZ AUTOMOBILE AIR CONDITIONING Co., Ltd. 2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松芝股份(00245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 审计委员会; (二) 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核后并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