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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0024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 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必须拥有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 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天齐锂业(00246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 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 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外汇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 ...
天齐锂业(002466)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突发 事件应急管理,明确职责和程序,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预 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 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 ...
天齐锂业(002466) - 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 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齐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业务"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 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 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 ...
天齐锂业(0024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等因向银行申请授信而提供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 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 ...
天齐锂业(002466)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公司根据财政部、证 监会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关键。内部控制缺 陷的认定是一个过程,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 第三条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方法及方式 1、对不同层面控制缺陷类型的认定方法,分为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2、采用对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分别实施缺陷认定后,再汇总分析的方式进 行。 第四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 缺陷。 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 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按已设计的控制措施执行,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的,认定为设计缺陷:(1)不能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2)关键控制点缺 乏有效的控制措施; ...
天齐锂业(002466) - 媒体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信息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媒体 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排查,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构建良好的内外部沟通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媒体信息,是指经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网站、 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等)传播的,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判断的的涉及公司的报道、 传闻、评论等,以及对公司形象、品牌或社会声誉可能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和其 他在公众渠道传播的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统筹管理与 法定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媒体事宜和投资者舆论平台相关事宜;公共关系部负责 对接其他媒体采访报道的相关事宜。对于职责归属不明确的事项,董事会办公室 和公共关系部提前协商明确。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已公开的媒 ...
天齐锂业(0024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 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 第三条 股份托管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 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可以按照上市地法律和证券登记存管的惯例,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属下的受托代管公司存管,亦可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公司将根据与证券 ...
天齐锂业(0024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流程,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天 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齐锂业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 的相应规定,在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规定将自动 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规范执行。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 ...
天齐锂业(0024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与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 性关系,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