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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002466) - 公司章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10 | | | 第一节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1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9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8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6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9 ...
天齐锂业(00246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2、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天齐锂业(00246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 争力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本 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 ...
天齐锂业(002466)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 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 算及其管理工作制度化,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保护公司及其相 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财务通则》、《国际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天齐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 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的总体 目标,不断提高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价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 展。具体目标包括: (一)合理筹措资金,有效控制风险,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 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营运能力; (三)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规范收益分配,增强企业活力;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重点是: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 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价 ...
天齐锂业(00246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齐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 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 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
天齐锂业(0024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
天齐锂业(002466)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第一条 为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众 形象,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 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 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公司或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御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 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 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 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 ...
天齐锂业(002466) -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 ...
天齐锂业(002466)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管理, 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房地产投资等,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 ...
天齐锂业(0024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 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必须拥有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 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