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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002466) -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管 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五) 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六) 降低、规避和控制风险。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拟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 与事项 ...
天齐锂业(0024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 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 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 ...
天齐锂业(002466) - 外部信息使用与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和报送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 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快报/预报、 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报送董事 长 ...
天齐锂业(002466)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融资行 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有 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天齐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下属境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方案由境外控股子公司拟定,报其内部有权机构 审议及审批。境外控股子公司有责任及时将重大融资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 告,并提供履行公司审议及信息披露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债务性融资和本公司权益性融资。债务 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权益性 融资是指通过扩大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等方式融入资 金。 ...
天齐锂业(0024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履行信息披露管理职能。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或未经董事 会批准授权、同意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媒介形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和资料。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天齐锂业(00246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 公司需具有与金融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应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 ...
天齐锂业(00246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 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 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董事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构成,执行董事包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执行董事和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 事和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一)执行董事,指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董事;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非独立非执行董事,指除独立董事外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
天齐锂业(002466)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子公司 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并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投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系对外投资,即指利用公司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 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 公司独立出资兴办企业;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 ...
天齐锂业(002466) - 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 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 人,上述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 1 关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薪。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度的敬 ...
天齐锂业(002466)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 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 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 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 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岗位职责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分工办理,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业务的不 相容岗位分工如下: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按本制度第六条进行办理; (二)货币资金的支付办理和现金保管由出纳执行;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由会计执行;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