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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12:5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3、审议通 ...
新筑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1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
新筑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 ...
新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 ...
新筑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 | |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 | | 诺的方案; | | |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 ...
新筑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新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新筑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四川省兴欣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钒")签订 了为期 5 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88),公司拟通过与国内领先的钒液流电池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 布局和发展钒电池相关业务。 为落实上述协议的约定和业务合作,公司与兴欣钒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签署了《合资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设立四 川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者"合资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为 10,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6,0 ...
新筑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 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 | --- | --- | | | 定本规则。 | | 第七条 公司不得对无实际控制权的 | 第七条 公司不得对无实际控制权的 | | | 企业提供担保,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 | 企业提供担保,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