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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0:50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1、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凯、龚旭东、陈乐乐、吴双全、朱雪峰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0 元 /股。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6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 ...
旷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6-18 10:50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0元/股。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 ...
旷达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0:50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0 元/股。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 ...
旷达科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1 10:24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
旷达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6-11 10:24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6项议案,其中议案1-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5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凯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14︰30。 5、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 ...
旷达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6-11 10:24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经核查,共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系其购买的 中证1000相关ETF的申购和赎回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 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 ...
旷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4-06-04 08:07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
旷达科技:董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5-24 15:2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旷达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24 15:22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更好地激 励公司核心管理人才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 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
旷达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24 15:2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证券代码:0025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 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