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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0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18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3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 | 第七章 | ...
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 ...
旷达科技(0025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 5 | | 第一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7 | | 第三节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会议登记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纪律 |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规定 | 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 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 ...
旷达科技(00251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 ...
旷达科技(00251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为他人及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 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 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无论金额大小都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 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章 ...
旷达科技(0025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 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指引要 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 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 ...
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3 | | 第三章 | 董事长 | 5 | | 第四章 | 董事会组织机构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 6 | | 第六章 | 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 | 7 | | 第七章 | 会议记录 | 10 | | 第八章 | 决议的执行 11 | | | 第九章 | 附则 11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旷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旷达科技(002516) -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 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以公司或子公司为投资主体对外实施的 包括股权收购、投资参股、股权重组及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等。 第四条 投资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 (四)能够达到公司规定最低的投资回报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 利益。 第五条 公司股权投资由公司统筹管理。下属各子公司股权投资必须汇报公 司,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未经公司决策,下属各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股权投 资事项。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 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为公司董 事会的对外重大投资专门预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 究,并形成对外投资预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投资决策的 ...
旷达科技(00251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总裁工作细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经营系统,明确公司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行 为,确保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等。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各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裁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在 总裁领导下,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总裁做好工作。 第五条 总裁会议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定 的方案;负责拟定由董事会决定的提案;负责处置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 项。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的聘期与总裁同步。 第七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有关其 ...
旷达科技(00251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1:18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 分之一。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