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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构架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 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臵等股东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第一时间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 易懂,突出事件实质,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条 为规范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3 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二)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由总经理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定。经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做出最后 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指定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 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总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 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 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发 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年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章程》,特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三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 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制度,保障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 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或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或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将其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亦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 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 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当选。 第八条 股东选举:股东在选举股东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 ...
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重大决策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08:4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程序及审批权限,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提高投资效率,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新设 全资或合资公司、收购股权、收购或出售资产、兼并、股票、债券等对外投资和 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 律、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四条 证券部为公司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外投资由证券部会同公司其 他部门进行前期调研和后期效益评价。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的投资事项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或公司指定的项目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