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M(0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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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该公司的其他股 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 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 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二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1 第一条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林州重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 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林州 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第十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 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遵守本 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 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 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和经 营目标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合法 合规性、效率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评价和监督,并与各部门协同规范和优化管理,提高公 司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各内部机构(含分支机构)或职能部 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有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四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 资金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1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 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 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 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的领 导,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2 09:00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 秘书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 ...
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2 09:0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指林州 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架构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 格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 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