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O ELECTRONICS(0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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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6 10:27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 361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 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
奥拓电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6 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1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
奥拓电子(002587) - 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24 06:18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11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别 ■现场参观 □其他 2023 年 12月 20 日 兴全基金 张荣朗沐 2023 年 12月 22 日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 景顺长城基金 张雪薇 德邦证券 陈蓉芳 员姓名 创金合信基金 郭镇岳 招商证券 罗宇珩 银华基金 王卓立 招商证券 刘晓珊 鹏华基金 陈凯睿 2023 年 12月 20 日 时间 2023 年 12月 22 日 地点 奥拓电子总部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董事会秘书 杨扬 ...
奥拓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0:07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李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 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 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 ...
奥拓电子: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六)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监事。 第三条 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根据董事、监事任职身份的不同,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向其发放或不 发放薪酬。 第 1 页 第 2 页 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监事由内部监事、外部 监事、独立监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兼任的 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 ...
奥拓电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
奥拓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7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 ...
奥拓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 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 ...
奥拓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 ...
奥拓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1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 和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