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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沟通和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 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 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 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 ...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第一部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为便于该委 员会开展工作及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 ...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经营班子之间的职责分工、 过渡衔接、协调配合,使董事长更好地履行公司在中长期战略管理、风险管控、 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职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龙 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 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长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 趋势的能力。 (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与 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相关 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 ...
龙佰集团(0026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 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 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 ...
龙佰集团(00260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龙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 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二章 汇报制度 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 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5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每位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 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问题进 ...
龙佰集团(00260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 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 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决议。 ...
龙佰集团(00260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维护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于 2002 年 4 月 17 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以文号为豫股批字(2002) 07 号《关于变更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原焦作市浩科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原浩科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 年 7 月 1 日, 公司获得 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 的注册 号为豫工 商企 410000100636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现持有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800173472241R 号《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 3 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 监会" ...
龙佰集团(0026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 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 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 ...
龙佰集团(00260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与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本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 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 标准。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基本原则: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