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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0026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 ...
中公教育(002607) -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由公 ...
中公教育(0026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人"包括: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 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一)公司 ...
中公教育(0026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 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 ...
中公教育(002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 事行为和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三)单独或者 ...
中公教育(0026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 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公司董事会管理监督,并依照《公司章 程》及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 董事长汇报工作。经理层要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上的重要作用,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效落实。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 ...
中公教育(0026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公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 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
中公教育(0026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
中公教育(002607)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突发事件和保 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公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 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 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
中公教育(00260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