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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 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根据《公 ...
奥佳华(00261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
奥佳华(00261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4:47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八章 | 通知与公告 | 46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1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1 | 第一章 总则 中文全称: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MEN COMFORT SCIENCE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1/ 54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COMFORT SCIENCE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章程 2025 年 8 月 第 1 条 为维护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奥佳华(0026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
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规则。 公司设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奥佳华(00261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 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高管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 ...
奥佳华(0026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
奥佳华(002614)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 证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 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确认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 ...
奥佳华(00261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 ...
奥佳华(00261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