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JUN(0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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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 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 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 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成都 ...
利君股份(002651)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 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投票权,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选举两名 及以上的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或者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确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本制度。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
利君股份(0026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
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 序号 类别 定义 1 非独立董事 指 1、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2、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立董事; 2 独立董事 指非由本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指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除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 ...
利君股份(002651)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工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利用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股东 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 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包 括 深 所 交 交 易 系 统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 公司股东 ...
利君股份(00265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经 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 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 售汇、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下属子公司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下属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交 ...
利君股份(002651)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 ...
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由董事会进行决策的重大 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以上。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经 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 ...
利君股份(0026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三)由本章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 ...
利君股份(002651) - 独立董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 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