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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支持、指导和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本数),或持股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其能够实 际控制的公司,无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和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参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共达电 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审 议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履行审核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委员作为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共达 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 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职责和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发起设立时是由潍坊共达电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潍坊 共达电讯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折股并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70700727553239B。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总经理充 分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总经理行事时应当遵 守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处行业并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 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等 相关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 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共 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