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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 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总经理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 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1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 监一名,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公 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相关事项;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1 | 2 | ﮨﺘ . | | --- | --- | | | œ |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5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 股东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 |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主 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适用本制度。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