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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Wanli Stone Stock (00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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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4 13:28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Wanli Stone (SZ 002785) held a temporary board meeting on October 24, 2025, to discuss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anli Stone'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88.88% from stone processing and manufacturing, and 11.12% from wholesale of other product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Wanli Stone'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7.7 billion yuan [1]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 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发生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 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股东负有诚信义 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 本公司与非关联方产生重大金额的资金占用均适用本制 ...
万里石(00278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 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厦外资制【2010】777 号文 批准,由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20674H。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Xiamen wanli stone stock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61.9695 万元。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 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 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2 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成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其他机构及个人谋利,不得利用相关信息使 用本人、亲属或其他机构及个人的证券账号交易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的规定,结合《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 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时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需符合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和内部 控制,规范公司员工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 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管及所有员工职业行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勤勉尽职的工作氛 围,防止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处理问题; (二)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 恰当; (三)严格执行保密原则,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