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he(00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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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0027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1:18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 ...
永和智控(0027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
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或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 ...
永和智控(002795)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 ...
永和智控(00279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 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 计工作。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审部受董事会领导,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 ...
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章 战 ...
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制度》,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职,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度和审计过程中的问题,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 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需披露的财务会计 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表决,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八条 ...
永和智控(002795)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章 程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修订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 |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经浙江省商务厅批准,由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1 第四条 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rhe Fluid Intelligent Control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31 ...
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1:1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
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1: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及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四条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