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D HEAD(00281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山东赫达(0028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
山东赫达(0028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 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 与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一 ...
山东赫达(0028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 ...
山东赫达(0028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 后 ...
山东赫达(00281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方法和 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内部审议和信 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及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 ...
山东赫达(0028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 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 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山东赫达(002810)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 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 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 结售汇业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
山东赫达(0028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 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 东的投资回报;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
山东赫达(0028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 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山东赫达(00281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09)
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 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含联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 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 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