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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业务 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促进本公司完 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 ...
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和胜股份(002824)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防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 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视同上市公司的行 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公司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交易活动。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 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 ...
和胜股份(0028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 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 立形式包括: 第五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七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上市公司规范化 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 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 ...
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和胜工业铝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和胜股份(00282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
和胜股份(0028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 1 -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
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依《公司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雇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 ...
和胜股份(0028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