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shion(002824)

Search documents
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
和胜股份(0028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的人选及任期 (一)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二)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三)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四)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 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一)总经理人选 ...
和胜股份(0028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有效 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 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
和胜股份(0028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
和胜股份(00282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或"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 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 支机构(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合称"所属机构")的负责人; (一)拟提交公司 ...
和胜股份(002824)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 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 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 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本制度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 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 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经公司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 不得私自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04 09: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及部分制度文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2025-08-04 09:15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 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 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 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8-04 09:15
二、新增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将董事会 成员由7名董事调整为9名董事,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 王卫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卫青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5-08-04 09:15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4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