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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17 11:08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非经 营性往来款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
星网宇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17 11: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
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17 11: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 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
星网宇达: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17 11: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规 范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管理、职 能分工等相关事项做出规定。 第二章 聘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 程序。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若干名、 ...
星网宇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17 11: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 ...
星网宇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17 10:5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
星网宇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17 10:5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其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星网宇达: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08-14 08:21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后,有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行权,导致共计20.16万份期权未 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16万份予以注销。有 关本事 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0.16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 ...
星网宇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08:47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简称 | | 含义 | | --- | --- | --- |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星网宇达/公司 | 指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股 ...
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08 08:47
1. 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后,有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行权,导致共计20.16万份期权未 行权,公司应当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16万份。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 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