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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9 09:3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四年一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深圳市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70405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 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
名雕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09 09:3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 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名雕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09 09:3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担任独立董事的委员中选 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 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 ...
名雕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09:37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行使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名雕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09 09:3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 ...
名雕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9:37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拟新制 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公司目前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 员 ...
名雕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9 09:3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 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 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使用的,适用本制度要 求。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
名雕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09 09:3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会议原则上应当在会议召开前 3 天 1 二〇二四年一月 2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 决等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列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 员应回避。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 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 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 1/2 时,应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
名雕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9 09:3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1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名雕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9 09: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 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 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般公 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 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