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Jiemei Electronic And Technology (0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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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11:47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
洁美科技(002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
洁美科技(0028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 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 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 市规则》 ...
洁美科技(0028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 ...
洁美科技(002859)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 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 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二)拟融资的金额、期限;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独立 ...
洁美科技(002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 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 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 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 ...
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11:47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1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 ...
洁美科技(0028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企业。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 ...
洁美科技(002859)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洁美科技(0028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 程序通过。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 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 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