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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新平)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余新平 为江苏传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
传艺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 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
传艺科技:章程修正案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 节 章程原条款 | | 修改为 | | --- | --- | --- | |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 |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 | 下内容: | | 下内容: |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 | 和会议期限; | | 和会议期限; | |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 | |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 |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 | 项和提案; | 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 | |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 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 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 |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 |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 |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 |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 司的股东; |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 |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 第五十五条 |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 | 名,电话号码。 | | 名,电话号码。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 | | 股东大 ...
传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2:07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 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
传艺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姜磊)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姜磊__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传 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 ...
传艺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
传艺科技: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 核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 于董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伟民先生、于树发先生、徐壮 先生、杨锦刚先生、李静女士、李爱芹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
传艺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国正)
2023-12-08 12: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梁国正 为江苏传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
传艺科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公司财务负 责人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如有必要,公司应适 时安排每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重大事项等进行实地考察。有关 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相关当事人应在必要文件上签字。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 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关于终止对传艺科技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2023-11-27 00:26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 终止对你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202 抄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692 号 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 了审核。 2023 年 11 月 22 日,你公司和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我所提交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11 月 24 日印 发 are the this and the transis of the the st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