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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00288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并向薪酬 ...
美格智能(002881)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 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 ...
美格智能(0028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 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美格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 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 ...
美格智能(0028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美格智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
美格智能(0028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 ...
美格智能(00288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 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 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 ...
美格智能(0028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 总经理工作细则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董事会同意,总经理有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由董事会 聘任。 ②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及需解决的问题,具体部署下月工作内 容; 第三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由总经理负责 召集;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不定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 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高管人员参加方可举行。每一高管人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总经理办 公会议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高管人员的半数通过。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及政策性事项, 必须经高管人员 2/3 以上通过 ...
美格智能(0028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美格智能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美格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 ...
美格智能(00288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 内部审计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进行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 ...
美格智能(0028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5月)
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和《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美格智能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