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BY(002884)

Search documents
凌霄泵业(0028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 人力资源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对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进行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1 相关专业知识或者工作背景;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召 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 ...
凌霄泵业(00288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重要作用,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凌霄泵业(00288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 ...
凌霄泵业(00288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 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 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 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 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长由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并予以公告。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主任委员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
凌霄泵业(00288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 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 ...
凌霄泵业(00288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 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 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