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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 ...
凌霄泵业(0028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
凌霄泵业(00288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述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一)确保公司年度内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二)促使公司高管团队不断提升个人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品德和领导风 范,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承担目标责任; (三)年度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下一年度公司高管团队的人员 调整及工作安排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建立公司管理者优选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本制度的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管人员。 (三)与公司普通员工薪酬增长相适应;与外部市场同等职位薪酬相适应, 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市场竞争力;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的 ...
凌霄泵业(0028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 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 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 1 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规范运作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
凌霄泵业(002884) -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 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 ...
凌霄泵业(00288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子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 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凌霄泵业(00288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者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 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职工代表除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公司重大 决议的有关会议,并有权查阅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3 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 ...
凌霄泵业(002884)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 险水平等因素,制定了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者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 行缺陷。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者现存控制设计 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 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 运行的时间或者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 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 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 ...
凌霄泵业(002884)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3:55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凤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陆凤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 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存货减值、市场竞争、境外客户销售占比较 高、汇率变动和贸易摩擦、经济环境不稳定等风险,详见"第三节"之"十、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 | --- | --- | | 第三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