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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0:52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东方嘉盛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 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及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口头证言均 ...
东方嘉盛: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0:52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0,1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005,700 股的 72.96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0,08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005,700 股的 72.95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 ...
东方嘉盛: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3:0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
东方嘉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8 13:04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拟对《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 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 --- | |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 | 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3 号招商保税前海仓四 | 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3 号招商 ...
东方嘉盛:《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8 13:0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9 | | 第一节 | 监事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 ...
东方嘉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3:0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
东方嘉盛: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3:04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8 日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 ...
东方嘉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二分 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
东方嘉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2-08 13:0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艳女士因个人原因请 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务,王艳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艳女士确认在 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 项。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55 王艳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艳女士在任期内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王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缺 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
东方嘉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3:0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董事人数的 2/3 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