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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公司 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 ...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 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岗位职责匹配; (二)薪酬构成统一,薪酬总量控制,薪酬增幅合理;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 (四)薪酬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 (五)薪酬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 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二)非 ...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 ...
东方嘉盛(00288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
东方嘉盛(0028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 营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 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对该公司进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
东方嘉盛(0028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东方嘉 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 ...
东方嘉盛(00288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 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 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以及与会计师事务 所完成初步审计后的沟通; (四)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 ...
东方嘉盛(0028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东方嘉盛(00288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为获取未来收益 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 进行的投资活动。这些投资活动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五)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行投资时建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注 重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办法 ...
东方嘉盛(0028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