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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 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 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以及与会计师事务 所完成初步审计后的沟通; (四)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 ...
东方嘉盛(0028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东方嘉盛(00288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为获取未来收益 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 进行的投资活动。这些投资活动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五)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行投资时建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注 重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办法 ...
东方嘉盛(0028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经理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包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运营总监、销售总监、信息技术中心总监及法务总监等经董事会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经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 ...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 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
东方嘉盛(0028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东方嘉盛(0028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东方嘉盛(002889) - 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策 划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可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
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 ...
东方嘉盛(002889)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 报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