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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 1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 ...
哈三联(0029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 ...
哈三联(0029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 / 8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或股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 ...
哈三联(002900)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以 及关于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 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并根据需要设执行总裁、副总裁若干,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哈三联(0029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 ...
哈三联(00290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投资证券运营中心进行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 ...
哈三联(0029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投资证券运营中心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哈三联(002900)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 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一对多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 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 ...
哈三联(00290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 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 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 免。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 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 ...
哈三联(0029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王栋
2025-11-07 09:15
提名人 第四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栋 为 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份 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作 为 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 被 提 名 人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独 立 履 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