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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控制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之间、 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 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哈三联(00290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三章所述关联交易 ...
哈三联(0029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 ...
哈三联(0029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行为和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 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哈三联(0029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相关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
哈三联(0029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07 09:1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
哈三联(002900)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增强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现代 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从而保证和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五)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六)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 (七)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1 / 1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具体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 ...
哈三联(0029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 ...
哈三联(00290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07 09:16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 ...
哈三联(00290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