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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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12:41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其中独 立董事王龙基先生、刘火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 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泰国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泰国孙公司森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德科技")建设的 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 ...
奥士康:关于向泰国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5-16 12:38
关于向泰国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在泰国投资新 建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泰国公司、购买土地、 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泰国生产 基地项目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设立泰国公司及海外结构搭建、签署土地购买相关协 议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孙公司森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德科 技")的设立登记,并办理完成备案登记事宜。森德科技当前已经完成一期厂房封顶,预 计 2024 年下半年试产。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增资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奥士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2:38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 02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 ...
奥士康(002913) - 2024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09 15:56
股票代码:002913 股票简称:奥士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6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券商策略会) 参与单位名称 中信证券、吉富创投、望正资产 (排名不分先后) 时间 2024年5 月9日(星期四) 地点 中信证券策略会举办地(深圳)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尹云云 一、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印制电路板制造业,主要 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 为单/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等,产品应用广泛,主要以 数据中心及服务器、通信及网络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 ...
奥士康: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
2024-04-24 13:4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 | 占用方与上市 | | | | 2023 年度占用累 | 2023 | 年度占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 年期初占 | 计发生金额(不 | 资金的利息(如 | | 2023 | 年度偿还 | 2023 年期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 | | |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 | | 系 | | | | 含利息) | 有)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奥士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五条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 ...
奥士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 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
奥士康: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24 13:44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贺波女 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贺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贺波女士将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贺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贺波女士的辞职不会对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徐向东先生、宋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决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通过深圳市 北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 ...
奥士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 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 ...
奥士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