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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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 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
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 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经济、金融、证 券、法律、管理等工作三年及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 ...
奥士康(00291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 ...
奥士康(0029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
奥士康(0029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在人才市场上的吸引力;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 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 ...
奥士康(0029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
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 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 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 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 ...
奥士康(00291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 ...
奥士康(0029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 ...
奥士康(002913)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0:31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管 理业务,有效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原则,对闲置资金(含闲置自有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对 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 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