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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 利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 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
昂利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
昂利康: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浙江昂 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 内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 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 ...
昂利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9 13:0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 其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不得超 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
昂利康: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会议 为期半天。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33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 ...
昂利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3:0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关于流动负 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 ...
昂利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3:0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昂利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昂利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昂利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昂利康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2729 号 审计说明……………… ...
昂利康: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昂利康: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4)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二条 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作为公司文档,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 ...
昂利康: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 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 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 ...